关于开展2008年全县优秀教育科研论文评选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08-11-19 浏览次数:

教科研[2008]258

 

  

各中小学,进校:

为鼓励我县广大中、小学、幼儿园教师、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,进一步提高我县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、教育工作者的教育科研水平,展示我县教育科研的优秀成果,县局决定开展2008年度全县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活动。现将论文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评对象

凡我县中、小学、幼儿园教师、教研人员、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所撰写的教育科研论文符合以下12条要求之一者均可参加评选。

1、承担并参与2005年县级立项课题的研究,已经结题的课题研究人员;

2、承担并参与20062008年县级立项课题研究,虽未结题,但已经开题并开展了实验研究的研究人员。

3、虽已申报20052008年县级立项课题,但没有开题和开展实质性研究的人员,不能参加此次论文评选。

二、评选办法

1、参评论文由各课题学校集中收集,并经学校初选后,于20081215前交县教育科学研究所(联系人:何强志、张绍阳,电话7813430);

2、参评论文一式二份。所有参评论文一律在文题左上方标明“全县教育科研参评论文”字样。标题正下方一律注明课题立项编号、课题名称,再其下为作者单位和姓名;

3、县教育科研所将于12月下旬,聘请教育科研专家对全县教育科研论文进行评选,分中学组、小学幼儿园组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。论文获奖者由教育局颁发奖励证书。

希望各中、小学认真组织本次论文评选的宣传及推荐工作,并教育参评人员坚守学术道德情操,不在网上下载、抄袭、剽窃他人研究成果,否则取消参评资格。

 

 

二○○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   

 

抄送:安庆市教科所,各乡镇教育督导员。

宿松县教育局办公室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2008年11月19印发

共印1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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